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24号)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201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部在公平公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按实按需做好国家助学金的申评和发放流程,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
2、请各二级学院、部于2014年4月18日(周五)下午15:00前,将《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刘强老师OA,文件请以学院名命名。《汇总表》书面版请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中医药大学2014年春季期间国家助学金发放额度
2、上海中医药大学2014年春季期间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
3、上海中医药大学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