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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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9来源:系统管理员访问量:64

各二级学院、部: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我国为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而采取的一项重要而有效的措施,以帮助贫困学生树立自立、自强、自尊和奋发向上的信念,为广大学生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机会提供了保证体系。根据学校与贷款银行的协议要求,毕业生有义务在离校前完成还款确认工作。如无法完成该项工作,将直接影响学生个人及学校信誉。请各二级学院、部充分认识还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2015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确认对象:

12015年应届毕业生中有校园地贷款的学生

2、往届毕业生中被延长学制或留级至2015年毕业的贷款学生

二、确认流程

1、毕业时一次性结清贷款

携带借款人本人身份证、相关金额至建设银行直接结清贷款。

2、毕业后分期还款

1)携带《还款确认书》2份,将内容填写完全,学校盖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借款人本人在建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折或卡均可)。

3、因升学、延长学制、就业困难等原因需变更还款计划

1)提供第二点(毕业后分期还款)中所需提供资料

2)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申请表》,由学校确认盖章

3、由学生处出具书面证明(升学、延长学制)

4、如是升学原因需提供录取通知书。

三、时间安排:

1、七年制、本科学生: 201561日——622

2、专科、高职学生:201561日——68

四、注意事项:

1、调整还款、延期还款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中,如因升学(升博、硕、本)、延长学制、休学等各类原因不能及时还款的,请学生于毕业前的每周三下午到学生工作部(处)刘强老师处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申请表》,再去建行办理相关手续。

2、请各二级学院、部务必不要遗漏通知学生,到期不还款,又没办理过还款确认或者延期还款的,将会被纳入银行黑名单,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

以上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时间安排来完成。如学生未在规定日期前完成还款确认工作,学校将暂不发放其毕业证书。

附件:

1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

2上海中医药大学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信息汇总表

3、图说“毕业生还款确认”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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