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特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学生资助补助计划(高等教育)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31号)、上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报送2019年上海市地方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的通知(沪学助〔2019〕20号)和《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9.18 发布通知,正式启动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9.18-10.8 个人申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展评审工作(含
公示5个工作日)
10.9-10.18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推荐名额评审工作
(含公示5个工作日)
10.21-10.28 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含公示5个工作
日)
10.29-10.30 经学校同意,报请市教委审批
规定之日前 完成奖学金发放工作
二、评定方式
1.一年级新生符合评选条件者,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推荐名额报送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开展推荐学生评审工作,最终报送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2.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为研究生上一学年度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等其他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虑不同的年级、不同的学位类型和不同的专业研究生特点,合理、公平、公正开展评审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分配名额报送获奖学生名单,根据推荐名额报送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获奖学生材料并组织开展推荐学生评审工作,最终报送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2019年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见附件1)及《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名额和推荐名额表》(见附件2),认真组织研究生开展申报及评审推荐工作,相关工作材料请留档以备学校检查。请2019年10月9日下午4: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书面版送交至学生与事务发展中心305办公室,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同时发送至邮箱yjsytcm2015@163.com。
报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包括:
1.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详见附3、附件4、附件5)及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纸质版
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6)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详见附7)
4.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详见附8)
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详见附9)
6.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详见附10)
7.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材料
8.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诚信承诺书一份
9.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联系人:刘 洋 51322015
附件:
1.2019年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分配名额和可推
荐名额表
3.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一年级研究生适用)
4.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二年级研究生适用)
5.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三年级研究生适用)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8.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信息一览表
9.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
10.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1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诚信承诺书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