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工作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一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
需求人数:1人
学历学位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要求: 心理学、中医心理等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1) 年满18周岁,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学历学位;
(4) 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应资质证明;
(5) 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聘用关系;
(6) 满足具体用人单位的岗位任职要求。
三、岗位要求
(1) 中共党员;
(2) 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英语口语水平良好;
(3) 熟练使用各种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
(4) 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身心素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热爱心理工作;
(5) 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系统等专业认证资格或具有相关实习经历者,将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1) 承担心理健康课等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2) 组织指导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 组织心理测评与心理约谈;
(4) 开展日常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
(5)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线上线下宣传工作;
(6)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地点
上海中医药大学(蔡伦路1200号)
六、招聘办法和程序
1、有意应聘者请于2019年10月9日前符合上岗条件且有意向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shutcmxgb@163.com ,邮件请注明“XXX应聘心理岗”
2、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通过初试、复试、见习等环节进行录用。
七、用人方式及工资待遇
1、按事业编制聘用。
2、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规定执行。
上海中医药大学心理咨询与发展中心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