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上海中医药大学关于调整中医学专业七年制学生后期学习阶段津贴标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8-06浏览次数:37

各临床医学院、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卓越中医学人才培养,促进中医学专业七年制后期学生的成长成才,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中医学专业七年制学生后期学习阶段津贴标准。具体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凡在上海中医药大学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中医学专业七年制后期(第六年、第七年)学习阶段学生。

二、津贴发放标准

津贴分学校发放和临床医学院(学院)发放两个组成部分。

学校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承担中医学专业七年制培养的单位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

值班费、高温津贴、交通补贴和饭贴等费用,不含在此津贴中,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施行。

三、发放说明

1、学校和学院按月发放津贴。

2、学生因休学、延长毕业停止发放津贴。

3、学生因访学等其他原因,已享受相关资助者,停止发放津贴。

四、其他

本通知从20143月起执行。

       

      附件:关于发放中医学专业七年制学生后期学习阶段津贴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