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聚焦辅导员基础性管理工作,多角度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30来源:系统管理员访问量:22

为进一步提高辅导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17829日,上海中医药大学2017年辅导员“学生管理规定”专题培训在国教院三楼报告厅拉开帷幕。本期辅导员培训特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副处长吴武能、校教务处处长何文忠、基础医学院党副书记郭峰为大家解读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以下简称《规定》)。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朱惠蓉,学工部、研工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全体专兼职辅导员参加此次专题培训。

图片1.png

一、从“问题”导向解读《规定》,加强普法宣传

新修订的《规定》从规范高校管理,加强权益保护的立法目的和强化管理育人理念,体现保障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形成高校学生管理新理念、新定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副处长吴能武结合高校学生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如入学三个月内的学籍问题、创新创业教育相关问题、奖惩评价程序正义问题、惩处决定的合法性审查问题、学生权益保护与救济问题、学生处分解除问题、学生档案记录问题等,呼吁高校修订相关管理办法、成立法务部门和申诉机构、更新理念并加强普法宣传。

 图片2.png

二、从“教务”视角解读《规定》,进行新旧对比

教务处处长何文忠以“教务有关规定解读”为题,与大家分享交流。首先何老师就上海中医药大学学分制实施规定,详细介绍了包括学分、学时、学期、修业年限、专业与层次在内的相关内容。同时根据新修订的《规定》,介绍本校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并就修订前后的新旧内容进行对比说明,主要涉及创新和实践学分、休学创业、退役复学转专业等内容。

 图片3.png

三、从“依法治校”解读《规定》,重视程序正当

基础医学院党副书记郭峰指出:“依法治校对辅导员提出新的要求,要明确修法精神的新意所在,一是体现以人为本,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二是依法治校,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同时他就新生报到、保留学籍、奖励与惩罚等方面进行了相关程序性条款介绍,并强调:重视程序正当。

 图片4.png

各位老师从不同角度解读了新修订的《规定》,辅导员们深受启发。最后,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朱惠蓉对此次培训做总结讲话,她强调:一、基础性管理工作是辅导员的本职工作,每一位辅导员应时刻自我谨记和自我要求,认真研读和学习新修订的《规定》,贯彻落实新《规定》中关于学生管理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做好本职工作。二、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制落实辅导员岗位制度,探索学生管理好方法。三、学生的事情没有一件是小事,我们要以学生为本,共同努力,不断取得工作上的新进步。


图片5.png

最新新闻
最新关注